本报金江9月18日电(记者李佳飞 通讯员澄纪宣)近日,澄迈县扶贫办公室原主任陈儒成因严重违纪,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011年8月,陈儒成调任澄迈县扶贫办主任,因掌握扶贫物资采购的决定权,成为众多物资供应商眼中的“香饽饽”和“围猎”对象。
根据有关规定,涉及大额政府采购必须进行招投标,但身为扶贫办“一把手”的陈儒成竟嫌“太麻烦”。在大部分物资采购中,他在未经班子讨论,或只是跟班子成员打个招呼,没有经过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程序的情况下,就直接指定供货商,先与供货商签订供销合同再交代下属具体办理,从中收受贿赂。2011至2013年间,陈儒成先后向多家供货商采购扶贫物资36批次,资金总额736万余元,其中10万元以上就有22批次。
澄迈县某合作社法人代表陈某梧就是其中一位。陈儒成多次与陈某梧“合作”,并在事成后收受“感谢费”。2012年下半年,陈某梧将10万元送给陈儒成,希望他以后继续关照,陈儒成假意客气了一番就收下了;2013年下半年,陈某梧故伎重演,又送给陈儒成“感谢费”12万元,这次陈儒成连客气话都省了,欣然笑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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