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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新源:“检察监督互联网+”助力精准扶贫

2016年09月13日 08:26   来源:检察日报   

  本报讯(记者徐德高 通讯员丛祥)“你们是检察院的,检察院也管这事?”“管,当然管。老大爷,如果您认为政府给您发放的扶贫资金或者提供的扶贫项目有什么问题,你就尽管跟我们讲。”这是日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源县检察院精准扶贫检察监督工作组干警与当地一个贫困户的对话。

  据了解,今年以来,新源县检察院根据最高检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在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中,坚持关口前移、惩防并举,与当地有关部门密切协作配合,加强风险防控,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将“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管理系统”接入检察院,以便全面、及时和准确掌握全县扶贫人口数量、区域分布、扶贫项目和资金流向等基础信息。

  为将扶贫数据共享的作用发挥到极致,保证扶贫项目申报、扶贫资金额度确定及拨付的合法性和精准性,新源县检察院专门成立精准扶贫检察监督工作组,并紧紧抓住“三个重点环节”开展扶贫工作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即抓住扶贫项目和贫困人口申报环节,检察监督扶贫开发信息管理系统数据显示的申报项目和贫困户申报条件是否真实合法;抓住扶贫资金分配环节,检察监督扶贫开发信息管理系统数据显示的贫困户分配确定的扶贫项目资金额度是否真实合法;抓住扶贫资金发放环节,检察监督扶贫开发信息管理系统数据显示的项目资金发放进展情况是否真实合法,确保全县贫困村(户)的实际条件和扶贫项目及扶贫资金发放情况与扶贫开发信息管理系统数据相符,形成“互联网+精准扶贫检察监督”配套机制,实现对扶贫人口及扶贫项目、资金状况的“可知、可控、可防、可查”四位一体精准监督,从而为扶贫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 :高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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