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加大对贫困地区生态退耕和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的支持力度
本报讯(记者 张晓敏 通讯员 王建伟)9月12日,记者从省国土资源厅召开的“用活用好土地政策全力助推脱贫攻坚”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后,我省将加大对贫困地区生态退耕和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的支持力度,并从土地整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资金,以及用好用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等方面予以倾斜。
我省将对贫困山区县25度以上坡耕地优先安排生态退耕计划,并相应核减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中,将用地指标向贫困县倾斜,省级规划将对58个贫困县和有贫困人口易地搬迁任务的县单列规划指标。
加大对贫困县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的支持力度,在安排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时,对贫困县实行计划单列。2016年,每县安排600亩,以后根据实际情况逐年进行调整。
对实施扶贫开发、易地扶贫搬迁的贫困县增减挂钩指标将做到应保尽保。对36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开展易地扶贫搬迁的贫困老区,在满足扶贫开发及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建设需求后,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可在全省范围内流转使用,并优先纳入省级易地交易平台进行交易。
“十三五”期间,省、市两级财政和国土部门在安排土地整治项目和资金时,将进一步向贫困地区倾斜。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也将继续向贫困地区倾斜。今年上半年,我省已分两次向全省58个贫困县分解下达了中央切块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8560万元,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鼓励贫困地区村集体组织或农民,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生态保护要求的前提下,自主开发零星小块地。民间资本投资开发的新增耕地经验收合格后,交由当地村集体安排耕种或由投资主体承包经营,并统一纳入耕地占补平衡储备库,用于耕地占补平衡,可在全省范围内易地交易,交易所得由政府按一定比例支付给投资主体。
我省将在贫困县(区)率先实行工业用地出让弹性年期制,实行“租让结合,先租后让”的工业用地供应政策。对贫困县拟上工业项目用地可根据项目性质实行弹性出让年期制,或实行先租后让,降低产业扶贫企业的投入成本。今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可依法通过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农用地、未利用地,从事与旅游相关的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生产。
优先安排贫困地区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程设施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涉及贫困地区的治理项目,将优先考虑由当地集体经济组织承担,增加农民的工资性收入,复垦新增的耕地交由当地农民耕种。
(原标题:我省八大土地政策助推脱贫攻坚)
(责任编辑 :高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