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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建立县域农产品大数据 培育农民直播销售员

2021年11月18日 16:38   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11月18日讯 11月17日,《农业农村部关于拓展农业多种功能 促进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发布。其中明确提出,建立县域农产品大数据,培育农村电商实体及网络直播等业态。

  《指导意见》要求,发挥农村电商在对接科工贸的结合点作用,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利用5G、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等技术,加快网络体系、前端仓库和物流设施建设,把现代信息技术引入农业产加销各个环节,建立县域农产品大数据,培育农村电商实体及网络直播等业态。

  在培育农村电商主体方面,《指导意见》提出,引导平台企业、物流、商贸、金融、供销、邮政、快递等各类主体到乡村布局,完善农村商贸服务体系。坚持共建共享、互联互通原则,在促进工业品下乡的同时更加聚焦服务农产品上行,依托益农信息社、农村综合服务社、村邮站、快递网点、农产品购销代办站、农家店等经营主体发展电商末端服务网点。依托信息进村入户运营商、优质电商直播平台、直播机构和经纪公司,发展直播卖货、助农直播间、移动菜篮子等,培育农民直播销售员。

  根据《指导意见》确立的发展目标,到2025年,农村电商业态类型不断丰富。数字乡村加快建设,农民生产经营能力普遍增强,农产品网络零售额达到1万亿元,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产值达到1万亿元,新增乡村创业带头人100万人,带动一批农民直播销售员。


(责任编辑:景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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