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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推动残疾人两项补贴“跨省通办”应享尽享

2021年09月16日 12:15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9月16日讯 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健全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内容,改革完善补贴申领程序和管理办法。

  确保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应享尽享

  《意见》要求,合理确定补贴对象覆盖范围。在自愿申请基础上,确保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应享尽享残疾人两项补贴。按照不同残疾类别、残疾等级、困难程度逐步完善补贴办法。有条件的地方可合理扩大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范围,生活补贴覆盖范围可向低保边缘家庭残疾人及其他困难残疾人延伸,护理补贴覆盖范围可向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或其他残疾人延伸。

  《意见》同时提出,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调整和退出的动态管理机制。残疾人退出低保、低保边缘家庭范围,残疾人死亡、户籍迁出、残疾人证过期、残疾人证冻结、残疾人证注销等不再符合补贴条件的,应于次月停止发放补贴。对享受补贴期间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需在监狱服刑的残疾人,自判决生效后次月起停发补贴,服刑期满后符合条件的可重新按照程序申请补贴。

  推动异地申请“跨省通办”

  在改革完善补贴申领程序方面,《意见》要求细化补贴自愿申请规定,实现补贴申请受理“跨省通办”。

  《意见》提出,增加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功能,使残疾人可异地申请补贴资格,不受户籍地限制,补贴仍由原户籍地审核发放。依托社会救助、社会服务“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受理残疾人两项补贴“跨省通办”业务,简化补贴申请受理环节,实现“马上办、就近办、一地办”,进一步提升残疾人获得感。开展窗口人员“跨省通办”业务培训,提高服务能力,确保2021年底前全面完成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的任务要求。


(责任编辑:景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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