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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贫困人口大病报销起付线由9500元降至3000元

2017年07月29日 15:42   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7月29日讯 据宁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消息,宁夏近日出台《关于推进健康扶贫若干政策的意见》,通过提高大病保障水平,扩大医保药品保障范围等措施,进一步解决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意见》明确,2017年宁夏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由2016年的每人每年32元提高到37元,大病保险报销比例普惠性提高5个百分点。

  《意见》要求,降低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患者大病保险报销起付线,由现在的8400元—9500元下调至3000元,报销比例在大病保险普惠性保障的基础上再提高5个百分点;并对患有20个特殊病种的贫困患者,在此基础上报销比例再提高2个百分点。

  医保药品保障范围也将扩大,包括调整医保药品目录,扩大贫困患者用药保障范围。《意见》同时指出,提高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水平和普惠性报销比例所需资金,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解决;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对贫困患者倾斜政策和政府兜底保障所需资金,由自治区和市县两级财政按6:4比例分担。


(责任编辑:景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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