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卖粮警惕“鬼秤”

2025-10-31 11:31 来源:农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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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卖粮警惕“鬼秤”

2025年10月31日 11:31   来源:农民日报   

“鬼秤”指经非法改装、可通过密码或遥控调节虚增重量的电子秤。近日,贵州省遵义市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部分农村地区出现了用“鬼秤”收粮的现象。目前,该县公安局已经对5人进行行政处罚。警方提醒农民朋友,卖粮要警惕走街串巷的流动商贩利用“鬼秤”坑农。

一桩蹊跷的玉米“盗窃案”

9月18日,务川县公安局镇南派出所接到村民张某某报警,称自家粮仓内的玉米疑似被盗。警方出警后根据现场情况判断:这不是一起盗窃案!“张某某说他家粮仓内应该有1000多斤玉米,但是现在只剩下几百斤,起码少了1000斤。按说这么多玉米得用车辆拉走,但张某某家的粮仓就在其院内,并且与卧室相邻,要是一辆车都开进自家院子了,张某某一家人却没有任何察觉,这不合常理。再说了,盗贼既然已经来偷,为什么不把所有的玉米都拉走?”务川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张永分析。

警方经勘查发现,粮仓门窗没有被撬的痕迹,仓内也没有陌生人的足迹。民警还从张某某处了解到,9月17日他将粮仓内的部分玉米卖给了沿街收玉米的流动商贩。张某某说,他记得一共出售了31袋玉米,经过现场称重为1500多斤。他还提到,卖粮现场的一个商贩手里老攥着一个小东西,而且有奇怪的动作。

玉米斤两“缩水”原是“鬼秤”作怪

难道是流动商贩多拉了粮食?镇南派出所民警将这一情况上报至县公安局,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对此案展开调查。办案民警走访了周边群众收集线索,又调取案发现场及周边路面的监控视频。

“我们在监控视频中找到了收购张某某家玉米的那伙人开的车,经天网系统协同比对发现,司机王某2019年曾经在邻县因为用‘鬼秤’收粮食被当地公安机关处以行政处罚,于是我们对此案有了初步判断。”张永介绍。办案民警随即对该车辆的行驶轨迹进行追踪,10月11日,警方发现这辆车再次来到务川县,正开往丰乐镇。

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与镇南、丰乐派出所组成联合抓捕小组追踪该车辆,发现3名商贩正在丰乐镇某村村民庞某某家收购玉米,其中一名商贩就是上次在张某某家收粮且有前科的王某。

“我们在现场观察到,农民卖粮前对商贩的秤进行核秤时这个秤是正常的。但当真正开始给粮食称重时,其中一名商贩就开始捏手里的一个黑色遥控器。”张永表示。经勘查,捏遥控器的商贩叫吴某某,他手中的遥控器能够指挥“作弊秤”,100斤玉米经他们称重后仅显示为60斤,庞某某的2500余斤玉米被称重为1500余斤。

用“鬼秤”坑农的5人被行政处罚

警方调查得知,在镇南镇张某某家收粮的3人是王某和他的姑姑、父亲;在丰乐镇收粮的3人是王某和同伙吴某某、陈某某。王某等5人对使用“鬼秤”实施诈骗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王某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15日,陈某某、吴某某等4人被行政拘留12日。

这些人用“鬼秤”坑农的行为如此恶劣,为什么只被处以行政拘留呢?这5人的行为有实施诈骗的违法事实,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及贵州省相关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千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但这5人两次行骗总金额为2000余元,且经公安机关详细调查,无证据证实他们还有其他诈骗行为,现已查明部分尚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但该违法行为应被处以行政拘留。

最后,警方提醒:农民将粮食等农产品出售给流动商贩时一定要注意其手中不合常理的小动作,最好能提前称一称一袋粮食有多少斤,并现场数清楚一共出售了多少袋,对总计应为多少斤做到心中有数,防止被骗子坑走辛苦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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