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养老问题,不单单是关乎民生福祉的关键问题,更是乡村振兴战略推进过程中绕不开的重要课题。全国政协委员、重庆市涪陵区委书记黎勇在接受记者专访时介绍,自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农村养老服务在质量和水平上都取得了长足进步。然而,在人口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青壮年劳动力大量外流、农村家庭结构发生显著变化的大背景下,解决农村养老服务现存问题变得愈发紧迫,成为了当下亟待破解的难题。
“让老人‘老有所依、老有所养’,当务之急是补齐设施短板。”黎勇强调,应积极探索建设集日间照料、短期托养、互助式养老功能于一体的示范性农村养老综合体。该综合体不仅要整合医疗、康复、文化等多元功能,还要具备强大的辐射能力,带动周边乡镇养老服务的协同发展。同时,要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和资金投入力度,大力推广家庭养老床位改造工程。通过这一改造,为失能、失智老人家庭提供短期托养、定期巡诊等贴心服务,让老人在家中就能享受到高质量的养老照护。
谈及农村养老服务的人才队伍建设,黎勇指出:“目前,农村养老机构管理人员专业素质和能力偏低,导致部分老人难以在养老机构中找到家的归属感。”针对这一现状,他认为,必须加强涉老专业的产教融合。引导技工院校依据市场需求,优化调整专业设置,将养老护理、健康照护、医疗服务等银发经济领域急需紧缺的专业,纳入职业技能培训目录。与此同时,建立科学合理的护理员薪酬激励补贴机制,通过物质奖励和职业发展空间的拓展,鼓励养老护理员不断提升专业技能,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投身并长期坚守养老服务行业,为农村养老服务注入源源不断的人才活力,全面推进养老护理员队伍的专业化建设。
完善的制度保障是农村养老服务稳健发展的基石。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书记抓养老工作的体制机制,将养老工作提升到战略高度,层层压实责任。同时,加快制定农村养老服务条例,构建一套贴合农村实际、切实可行的养老服务制度体系。在医保政策方面,推动乡镇卫生院与养老机构实现“两院一体”的深度融合模式,将养老机构提供的护理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减轻老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负担。并适时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试点工作,为农村养老服务提供更全面、更稳定的经济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