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守住农畜产品“最初一公里”质量安全底线

2023-09-21 09:33 来源:农民日报
查看余下全文
(责任编辑:梁木)
聚焦中央乡村工作会议
2023稳秋粮 夺丰收
首页 > 滚动资讯 > 正文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守住农畜产品“最初一公里”质量安全底线

2023年09月21日 09:33   来源:农民日报   

  农民日报·中国农网记者 李昊 张萌

  食以安为先。农畜产品源头监管直接影响农畜产品的质量安全,一直是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点难点,在乡镇建立健全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是切实解决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要手段。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积极转变监管思路、强化基层监管体系建设,通过压实属地和监管责任,下沉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重心,按照“区域定格、网格定人、人员定责”网格化监管架构,逐步形成上下联动、反应快捷、运转高效的网格化监管体系,全市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升。2023年,在自治区农牧厅的支持下,该市积极打造网格化管理样板区,为全区网格化管理提供可参考可借鉴的典型示范。

  分级分类,压实责任,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网格化的运行逻辑是,通过压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农畜产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推动提升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从而牢牢守住农畜产品的质量安全底线。”鄂尔多斯市农牧局监管科刘利军介绍。

  鄂尔多斯市通过建立市级“定方案、定制度、定目标、定措施”,旗区“抓贯彻、抓落实、抓培训”,乡镇和村级“抓巡查”的分级监管工作机制,将监管工作层层压实。

  以达拉特旗为例,该旗按照“分级负责、责任明确、监管到位”的原则,构建起“政府负总责、旗镇有机构、监管到村组、主体全覆盖”的网格化监管体系。旗级作为一级网格,建立了旗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苏木镇作为一级网格,全部成立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设立苏木镇监管人员;嘎查村级作为一级网格,建立协管员队伍,全旗132个嘎查村有协管员208人,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格局。

  在达拉特旗农牧业综合检验检测中心检测室,保障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各项制度规范有序,各种检测设备摆放整齐,工作人员正在对样本产品进行检测,确保农畜产品上市前质量安全。“我们时刻加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除了在辖区内建立了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主体监管名录,还加强移动巡检工作,督导生产主体标准化生产农畜产品,加大上市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力度,确保农畜产品质量安全。”该中心主任徐海峰介绍。

  在鄂尔多斯市涉农涉牧的8个旗区全部设有监管机构,51个乡镇已全部建成标准化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依托村级防疫员队伍落实村级协管员1069名。

  职责明确,重心下移,推动良好经营规范建设

  乘着电动三轮车来到老乡的菜地里,查看蔬菜长势,采摘蔬菜样本并做好记录,第一时间将样本交到镇里的监管站……这是达拉特旗树林召镇大树湾村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郁飞云的工作日常。像郁飞云这样的协管员,遍布鄂尔多斯所有乡镇,成为农畜产品质量网格化管理体系中最基础的一环。

  鄂尔多斯市在原有市旗两级监管体系下,按照乡镇监管员每个乡镇不少于3人、村级协管员每村不少于1人原则进行配备,进一步延长监管网格触角。监管员和协管员以地区和工作量划分网格,网格和职责明确,旗区农牧局在自治区大数据平台上进行记录,做到定人定责。

  除了对农户和生产主体进行农畜产品样本采集外。监管员和协管员还有一项重要的工作,就是使用自治区大数据平台开展巡查检查。摸清生产主体名录,将新建和遗漏的生产主体录入大数据平台进行备案管理,注销不再从事生产活动的生产主体。同时,保证服务走在监管前,采取“一对一”“面对面”“手把手”等形式向生产主体普及农兽药残留知识,并为有需求的生产者提供产品上市前的检测服务,指导其规范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2022年以来,推动145个农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家庭农牧场落实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落实比例达到86%。

  包含监管员和协管员的基层治理网格,通过分片划块、责任到人,以及更细化的工作和责任目标,通过密切联系乡镇检测监管服务机构,不断延伸农业投入品市场监管的深度和广度。宣传与巡检相结合,大大提高了政策宣传的覆盖率,推动农业投入品良好经营规范建设。

  创新机制,高效治理,守好质量安全底线

  近年来,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外部环境给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带来了一定的冲击。乡镇村级监管人员队伍专业素质偏低、人才流失严重,设备和人员经费难以落实等问题,考验着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的成色。

  鄂尔多斯市在高水平网格化管理队伍建设上下功夫,各旗区对辖区内的监管员和协管员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网格化巡查检查、速测筛查、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安全用药等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业务培训和指导,制定发布《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移动监管规范》,不断提升监管员、协管员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

  同时,切实保障工作经费。市旗两级财政2023年共列入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经费2058万元,其中市财政安排村级协管员市级工作补贴107万元,要求旗级财政配套落实每人1000元/年的旗级协管员补贴,保障监管工作顺利实施。

  鄂尔多斯市还在监管手段上进行创新。应用“互联网+”监管模式,将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重心由产品向生产过程转变,将质量安全监管“人、事、时、地、物”全面全程互联,将监管区域、对象、人员进行“打桩定位”,实现监管履职阵地化、监管过程标准化、监管评价实时化、监管调度一体化,强化了投入品生产经营、农畜产品生产过程监管,为鄂尔多斯市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供了全新的解决方案。

  下一步,鄂尔多斯市将持续推动全市51个苏木乡镇开展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着力提升农畜产品生产主体责任意识和基层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牢牢守住农畜产品“最初一公里”质量安全底线,推动优势特色农畜产品品牌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和农牧业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梁木)

分享到:
35.1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