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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须互利共赢

2019年08月29日 10:21   来源:农民日报   胡建兵

  为鼓励动员各级预算单位等购买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实施精准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日前,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供销合作总社联合发布了《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实施方案》。

  国家有关部门搭建平台,鼓励各级预算单位购买贫困地区农副产品,这对于贫困地区脱贫确实是件好事。但既要让贫困地区的农副产品销得出去,又要让一些预算单位能采购到价廉物美的贫困地区农副产品,考验着各方的智慧。一是要注意不能对一些预算单位过度施压,甚至下任务强制采购贫困地区的农副产品。另一方面,作为贫困地区,在一些富裕地区前来采购农副产品的时候,应该给出一个相对合理的价格。最关键的是,想办法提高农副产品质量,从而提高采购单位的积极性。

  怎样做到优质优价,首先贫困地区种植农副产品要注重绿色无污染,有关部门要注重给他们提供和推介一些优质的品种,注重培育特色品牌。其次要注重保鲜和包装运输。一些贫困地区为了节省成本,往往不注重农副产品的保鲜和包装运输,好好的东西,运到了目的地后,已经面目全非。另外,有关部门可通过集体采购,以增量来实现减本。

  要把“采购扶贫”变为双方互利互赢的好事,就要寻找到一条可持续的运营方式,既让贫困地区把东西卖出去,实现优质优价,又要让采购单位以合理价格买到称心如意的农产品,得到实惠,如此双方更有意愿建立长期合作,而不是“强扭”之下的“一锤子买卖”。列入预算的单位在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的过程中,在建立互信的基础上,双方可以签订长期合作协议,并进行定点种植,从而减少各种风险的产生。同时,可以在农副产品购销合作的基础上,通过建立深加工基地等,助推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生产转型升级。在这个基础上,再促进其他企业到贫困地区投资建设,从根本上帮助贫困地区脱贫致富,使贫困地区驶上脱贫“快车道”。

  贫困县之所以贫困,有地域的问题,有基础设施落后的问题,也有思想观念的问题。有关单位在采购贫困地区优质农副产品的同时,不能只谈生意,更要帮助贫困地区干部群众改变一些落后的思想观念,激发贫困地区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只有农民的积极性被调动起来了,脑袋“富”起来了,贫困地区的发展才更有希望。


(责任编辑:景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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