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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车间”如何避免开花不结果

2019年06月21日 10:41   来源:湖北日报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邓伟 王婧

  十堰市郧阳区13个袜业“扶贫车间”转型升级,是我省推动“扶贫车间”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

  “‘扶贫车间’是各项扶贫政策的集结地,可以帮助贫困群众家门口就业,脱贫致富。”省人社厅劳动就业局农村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国家对于“扶贫车间”的认定尚无统一标准,“扶贫车间”遍地开花的同时,发展质量也参差不齐。

  5月底,《新华每日电讯》一则报道中,披露出外地一些“扶贫车间”只开花不结果的状况:“新建不到两年的‘扶贫车间’,曾经热闹一时的生产景象不复存在,设备搬离、人去厂空,只留下废弃的塑料垃圾和原材料散落一地。墙上‘实施产业带动、助力脱贫攻坚’的标语变成了难以兑现的口号,显得异常刺眼……”

  究其原因,有的“扶贫车间”不符合实际和市场规律,“建设火热、运营冷清”,结果长期闲置、停摆,难以带动贫困户脱贫,造成财政资金浪费,甚至变成了一种形式主义扶贫。“这是一记警钟,值得我们深入思考,引以为戒。”省人社厅劳动就业局农村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我省层面,对于发展“扶贫车间”,一直是采取“稳慎推进”的态度,各地因地制宜,把控风险。

  去年10月,大悟县在全省范围内率先为“扶贫车间”制定“门槛”。当地企业申请创办“扶贫车间”,需要同时具备两大条件:首先,必须依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要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其次,要吸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业5人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业年收入不低于8000元。此外,当地还采取定期检查的方式,跟踪监控“扶贫车间”发展,在遇到困难时,及时提供帮扶。

  实施此方案后,当地将一些不达标的“扶贫车间”摘牌,原有的200多个“扶贫车间”逐步缩减到30多个。“要让扶贫政策踏实落地,‘扶贫车间’既要开花,还要结果。”省人社厅劳动就业局农村处相关负责人说。“如果适应不了市场需求,就算扶持政策再好,‘扶贫车间’也难以实现可持续发展。扶贫要形成可持续的、经得起时间考验的他救为辅、自救为主的体制机制,发展‘扶贫车间’,尤其要注重激发内在活力。”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产业经济博士生导师汪海粟认为。

  他说,“扶贫车间”其实也是一个市场主体。因此,构建市场意识,了解市场需求,分析产业基础,完善信用制度至关重要。在建设“扶贫车间”之前,相关方面一定要做好可行性研究,要让市场说了算。“扶贫车间”底子薄、基础差,如果没有一定规模的产业来拉动,无异于空中楼阁。同时,贫困劳动力能不能适应岗位需求,零散的作坊式生产能不能适应产品工艺需求,都需要审慎考量。

  在汪海粟看来,十堰市郧阳区“扶贫车间”升级“扶贫工厂”,呈现出新面貌,正是激发内在活力的体现。主导产业支撑、技能需求适宜、人力资源旺盛、市场需求明显、长足发展可期,方方面面围绕“实际”二字做文章,最终唤起贫困户自力更生、勤劳致富的热情,方能汇聚出一道强光,照亮脱贫攻坚之路。


(责任编辑:梁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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