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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正当时

2018年07月31日 14:27   来源:人民政协报   

  年初,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发布《关于广泛引导和动员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的通知》(简称《通知》),明确规定“参与脱贫攻坚是社会组织的重要责任”。

  早在2014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扶贫开发的意见》中,就明确了社会组织是扶贫开发的重要主体之一。

  近年来,各地在如何动员和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精准扶贫方面,已探索了多种形式。记者了解到,《通知》发布前夕,已有重庆、安徽、江西、黑龙江等地出台了专门文件,部署相应工作。《通知》发布后,各地更为重视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不少地方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出台了多项政策,注重《通知》中关于“发挥全国性和省级社会组织示范带头作用”的规定———这些社会组织被界定为“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的主力军”。

  河南省近期出台《关于引导和动员全省性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的通知》即是对此的响应。记者比较后发现,此项文件与《通知》的表述有所不同,是结合该省实际情况后作出的部署。

  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发布的《通知》将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的重点领域规定为“产业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易地扶贫搬迁、志愿扶贫等重点领域”。河南省出台的文件则重点规定了帮扶形式,包括慈善帮扶、产业帮扶、智力帮扶、商贸帮扶、社工帮扶、志愿帮扶共6种形式。其中“社工帮扶”在政府文件中并不多见,其具体表述是:“通过社会工作的赋权、增能和协调等功能,帮助困难群众增强脱贫信心,减少发展障碍,使贫困群体获得更多的发展机会和资源。”

  据河南省民政厅透露,目前该省各类社会组织数量达3万余家,从业人员有30余万人,2017年,该省本级公益性社会组织共提供17.92亿元款物,对贫困地区、贫困群众开展各类扶持救助活动,直接受益群众达20万人。

  除了政策完善和创新,在实践层面,各地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也诞生了不同的模式。北京市近期召开了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和精准救助动员大会,动员社会组织参与对口帮扶河北、内蒙古、西藏、新疆、青海、河南、湖北7个省(区)的89个县级地区。

  北京市民政局党委书记、局长李万钧表示,要“建立具有社会组织特点的帮扶体系和运行机制。”此次会议上,有10家支持性社会组织与北京市民政局签订授权委托书,这些机构将在对口帮扶工作中履行联络协调、咨询服务、协同管理、事务工作四大职能。

  除了发挥本地社会组织的作用,不少地方还注重引入内外部资源,加强本地社会组织能力建设。在各地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的过程中,缺乏优质公益项目的问题往往成为掣肘,阻碍扶贫效应的扩大。如何设计精准有效的项目?如何做好机构管理和项目运营?如何获取更多外部资源?许多社会组织需要这些方面的支持。

  中国慈善联合会与深圳市民政局主办的中国慈善项目大赛全国巡回活动日前来到陕西省西安市。陕西省扶贫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据不完全统计,该省已有1168家社会组织参与精准扶贫行动,在多个领域实施帮扶项目达800余个,覆盖全省1400多个贫困村,28万人次受益。这次活动上,巧娘草编、红凤助学、水窖水净化、犯罪子女心理教育4个项目的负责人分享了各自的经验,让社会组织了解如何根据需求设计出优秀项目,力争做到创新和精准。

  除了以上地区,目前,各地的创新模式正在不断生发,比如四川省针对留守儿童与公益机构合作开展的陪伴项目,又比如贵州省利用大数据进行脱贫攻坚,还包括全国性社会组织进行的电商扶贫项目等,社会组织成为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战的“主力军”,这一角色越来越明显,作用也越来越大。业内人士认为,社会组织将加强扶贫的持续化、精准化和品牌化,有利于消除贫困,也有利于其自身的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景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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