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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村规民约入乡随俗接地气

2018年05月25日 16:37   来源:青海日报   苑玉虹

  从“老五条”到“五严禁一承诺”,再到“7531”,多年来,海南藏族自治州贵南县塔秀乡塔秀村不断修订完善村规民约,逐步营造淳厚、平和、良善、进取的好村风,实现了乡村文明的唤醒和重建,为村子发展按下了“快进键”。

  乡村振兴事关百姓福祉,事关城乡发展不平衡这个短板的修补,也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大计。这一战略的实施,既需要高屋建瓴的顶层设计,也需要乡村去陋习树新风增活力。应当充分发挥村规民约滴水穿石、成风化人的作用,促进农民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提高,从而带领和谐文明新风尚。

  村规民约以群众为主体。群众是村规民约的制定者,更是践行者,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必须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原则。在广泛征得民意的基础上,(下转第六版)

  (上接第一版)紧紧围绕乡风文明建设、环境治理、经济发展等方面修订规则,细化约定,让群众清清楚楚知道干什么,怎么干;什么该干,什么不该干。

  村规民约要体现时效性。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不断推进,各种新情况、新矛盾、新问题日渐凸显。修订完善村规民约要顺应时势,与时俱进。行之有效的,要继续坚持;失去意义的,要及时修改;出现新问题的,要适时补充。

  村规民约要突出针对性。修订村规民约不能千篇一律,不能生搬硬套,不能一刀切,必须要从各村实际出发。在依法依规的情况下,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尽可能地入乡随俗,多接地气,多体现地方特色。

  一枝独秀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过程中,希望有更多的“塔秀”,依据自身环境和文化传统,制定出符合当地情况的村规民约,在乡村振兴中发挥独特的作用。


(责任编辑:景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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