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西日报》报道,日前,我区对2018年脱贫摘帽部分标准及考核要求进行了调整。据自治区扶贫办负责人介绍,今年我区贫困户脱贫仍按“八有一超”、贫困村出列仍按“十一有一低于”、贫困县摘帽仍按“九有一低于”的标准执行,只对其中的部分标准及考核要求进行调整。
值得一提的是,虽然“只对其中的部分标准及考核要求进行调整”,但在详细内容上有了多方面的完善,对贫困户的认定及帮扶有了更为体贴细致的改变。比如,将“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家庭具备的条件”,调整为“享受农村低保政策(获得A类或B类低保金)、有最低生活保障、并有产业覆盖”;“有住房保障”的标准不变,但加上了“各地要严控贫困户危房改造面积,降低自筹资金投入,防止过重举债,具体面积标准按住建部门的规定执行”等。
微调的具体内容很细碎,但涉及面却很多,包括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特色产业项目等等。这次微调后的部分标准和要求改变,对需要帮扶脱贫的贫困群众和贫困地区来讲,牵涉的就是实实在在的利益变化;对于参与脱贫攻坚的一线扶贫队员来说,则需要尽快熟悉掌握新的标准和要求,增加工作量和工作时间。
按照年初政府工作报告的工作安排,今年的脱贫攻坚,要实现95万农村贫困人口脱贫、14个贫困县摘帽和1450个贫困村出列,确保脱真贫、真脱贫。要推进深度贫困地区脱贫,加大对20个深度贫困县、30个深度贫困乡镇和1490个深度贫困村的扶持力度,实现所有深度贫困行政村20户以上自然村(屯)全部通砂石路或硬化水泥路;惠民项目、新增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等要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
面对今年必须完成的脱贫攻坚任务,“只对其中的部分标准及考核要求进行调整”之后,部分贫困群众的利益界定与保护、扶贫脱贫的压力和工作量等可想而知,这也恰恰反证了扶贫脱贫的精准本意。
习近平总书记要求打好脱贫攻坚战,“核心是精准、关键在落实、确保可持续”。聚焦精准发力,既要针对贫困本身发力,也要及时调整扶贫工作思路和方法,更要即时变更扶贫、脱贫标准和要求,以跟上不断变化的外部经济社会发展大环境趋势,及时盯紧“贫困”不断变化的内在陈因,使扶贫脱贫各项工作真正落实到位、到人。若哪一个环节、哪一个方面失了这个“核心”,那么,紧跟其后的资金、产业、技术、教育、医疗等扶贫政策、扶贫方法、扶贫思路,就可能会跟着偏了,“扶”不对贫,自然“贫”也难脱。
脱贫标准及时调整,也是一种精准。每一个环节和方面都不能怕麻烦,不偷懒推诿,积极有作为,扶贫工作该调整的调整,该变更的变更,该增减的增减,使“扶”“脱”与“贫”“困”之间界定更细,标准更准,关系更清,做起工作来,就会少些折腾与反复,攻坚才能更有力度见实效,最终结果自然就更精准,确保每一个贫困群众都能够脱贫,全区全面同步迈入小康。
全力打好易地扶贫搬迁、产业扶贫、村集体经济、基础设施建设、粤桂扶贫协作“五场硬仗”,进一步打好脱贫攻坚战,要做许多扎实的工作,要有许多实在的措施,要见许多细碎的付出。围绕脱贫标准精准施策,及时调整脱贫标准,这样的精准多了,那么,巩固脱贫成果、提高脱贫质量,自然水到渠成。
(责任编辑:景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