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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忘“临界贫困”群体

2018年03月21日 10:36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本报记者梁建强

  贫困村中,金融扶贫、产业扶贫各种政策叠加,而条件接近的非贫困村却少有专项政策关照;贫困户的教育、医疗等保障日渐完善,收入略高于“贫困线”的非贫困户,却少有专项补助眷顾……记者在基层调研时发现,一些地方的扶贫力度存在鲜明反差,“临界贫困”地区及群体正在期待着更多的帮扶举措。

  消除贫困、改善民生、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党对全国人民的庄严承诺。当前,脱贫攻坚战的冲锋号已经吹响,各地政府正采取切实举措,帮扶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确保到2020年所有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一道迈入全面小康社会。应该看到,扶贫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值得肯定,一批批村组脱贫“摘帽”,一批批群众正在实现增收致富。

  在看到扶贫工作取得的巨大成绩、贫困地区取得的巨大发展的同时,也应看到,“临界贫困”现象需引起更多关注,予以更多重视。

  所谓“临界贫困”,是指如果严格按照认定贫困的相关指标计算,可能位于贫困线以上或基本持平,但整体仍处于欠发达、群众生产或生活中仍存在较多困难的状况。与贫困户相比,处于“临界贫困”的群体较少受到脱贫政策的惠及;与贫困村相比,“临界贫困”村组的发展中受到的关注与支持相对较少。

  “临界贫困”现象,在不少地方客观存在,并在诸多调研中得以印证。

  中国民主同盟四川省委直属巴中支部委员会一项调查的公开信息显示:按照贫困标准,如秦巴连片贫困核心区域巴中80%以上的非贫困村临近贫困,60%以上的农村人口临近贫困。“仅针对贫困村、贫困人口的重点帮扶,容易产生新的社会矛盾和问题,不利于区域整体脱贫。”

  部分媒体的公开报道也显示,“贫困村吃撑了,非贫困村却饿得不得了”问题正在出现。不少非贫困村的道路、水利、照明、环境卫生等基础设施明显不如贫困村,甚至一些县两个贫困村都修了路,偏偏中间夹着的非贫困村被绕过去了。“人、财、物都往贫困村集中,非贫困村一定程度上受重视程度不够,从而造成新的发展不平衡。”

  倘若对“临界贫困”现象置之不理,容易诱发较多矛盾及问题。例如,在一些地方,贫困村的交通、环境等有了明显改善,各类产业扶持政策纷纷落实,取得了较好的发展,村容村貌大幅改善,贫困户的脱贫速度较快,生产生活条件变化明显;而一些原本条件相对较好的非贫困村和“临界”贫困村,由于较少受到政策支持,反倒出现“临界贫困”村组的发展不如贫困村的“相对贫困”问题。

  与此同时,对于分布在非贫困村和“临界”贫困村的大量贫困人口而言,由于只是对贫困人口进行扶持,缺少对于村组的整体政策倾斜,村组的整体发展速度较慢,容易导致贫困人口与“临界贫困”人口之间出现矛盾,使得部分“临界贫困”人口心理失衡,甚至诱发“争当贫困户”现象。

  《新华每日电讯》记者在基层调研时,一位干部讲起一个现象:一个村组中有两户邻居,原本条件接近。其中一户,户主为了改善家里的状况,外出打工挣钱,因为有了固定收入,这一户并未获评贫困户,但户主通过自己的不懈努力,终于盖起了新的房子。另一户的户主性格懒散,缺乏积极性、主动性,但因为家中收入较少,被认定为贫困户,随后,通过享受异地扶贫搬迁政策,也住进了新房子。

  “如果任由这样的现象存在,容易引发群众的不公平感。如果‘等、靠、要’就行,那么为什么我还要辛辛苦苦地干?好政策,不应成了‘养懒汉’。”这名干部说。

  大力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应该重视对“临界贫困”群体的关注,在扶贫攻坚过程中注意方式策略,以免在贫困与“临界贫困”之间产生待遇的“悬崖效应”,加剧“临界贫困”群体的“不公平感”。

  针对贫困户、村组的“特惠”政策之外,有条件的地方,应考虑对“临界贫困”以及欠发达地区的“普惠”政策的推动。从帮扶贫困户转向以贫困户和贫困村为主、“临界贫困”人群及村组兼顾,尚需更多切实举措,需要更多创新探索。

  实现全面小康,群众一个也不能少;夯实共同富裕,一个村组都不能掉队。解决好“临界贫困”人群及地区的帮扶问题,也应是精准扶贫工作中的一道“必答题”。


(责任编辑:景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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