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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断头路”阻碍“致富路”

2018年02月26日 13:45   来源:人民政协报   

  春节假期,笔者回农村老家探亲同时做了一点调研,了解到“村村通”作为一项民生工程实施之后,很大程度上方便了群众出行,改善了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不过,由于农村公路建设多为乡镇和村自筹资金,自发修建,缺乏整体布局,目前形成的农村公路路网布局多以国省干线、主要县道或乡道为依托,呈放射状向村或自然村延伸,线路之间没有注重相互连接,致使部分乡镇与乡镇、村与村之间存在不少“断头路”,“隔河跑断腿”现象依然存在。

  这些本应修通,但又未及时修通的“问题路”,给农村群众生产生活和农村经济发展带来不便,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脱贫致富的进程。一是在交通方面,由于乡村道路普遍较窄,且设施差、功能缺,对乡村地区剧增的车流人流承载力极为有限,大量车辆及行人的疏散完全靠绕行相邻的主干道,给相邻主干道交通管理造成巨大压力,既影响群众生产生活,阻碍农产品销售,又影响美丽乡村建设。二是消防方面,由于乡村道路狭窄,“微循环”又不通畅,给乡村消防安全带来较大隐患。三是用地方面,“断头路”的存在不能给乡村的经济发展提供交通支持和配套设施,降低了土地的开发价值,延缓了城镇化的进程。

  根据调研情况分析,乡村“断头路”的形成原因包括:一是思想认识不足。在乡村建设中,地方政府不同程度存在“重主干,轻次支”的倾向,投资重心主要放在主干路上,而在次干、支路网的建设上,往往是“易修就修,难修就缓”、“有钱就修,无钱就停”,导致部分本应及时建设的重点支路至今未能贯通。二是已规划的线路因未及时修建,又缺乏管理,被当地少数居民私自占用。建设中一旦出现“断头路”,线内就会随之出现乱搭乱建现象,导致这些“问题路”越拖越久,越来越难处理。三是大多“断头路”位于乡镇之间的交界处,涉及不同行政区域,鉴于投入和受益程度存在出入,难以统筹协调,都不愿多修一公里,从而形成管理和建设的“盲点”。同时,少数地方存在溪流、沟渠,需对原有危桥进行改造,或者架设新的桥梁才能通行,建设成本较大。

  贯通“断头路”一头连着发展,一头连着民心,事关农村群众切身利益,为此建议:

  一方面,地方政府要高度重视农村“断头路”建设,将“断头路”建设纳入城乡交通发展总体规划。基层政府部门应抽调力量,成立强有力的协调专班,组织专业技术人员逐乡镇、行政村进行“断头路”摸底调查,明确任务,明确时间,加强督办,限期完成。

  另一方面,财政、交通、发改、扶贫等多部门要多方争取上级支持,筹措资金,捆绑支持农村“断头路”的建设。要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发动沿线单位、农村居民、受益户自筹资金、义务投工参与农村“断头路”的建设。二是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确保农村“断头路”建设的顺利推进。对于已经建成的农村公路“断头路”,及时纳入到日常养护范畴给予保障,保障公路正常使用,发挥应有效益。

  随着“断头路”问题的逐步解决,城乡道路将贯通连成线,成为以乡镇为中心的“循环路”,将有助于农村产业扶贫和发展乡村休闲旅游业,从而有力助推农村精准脱贫、村民勤劳致富,确保全面小康的早日实现。

  (作者单位为山东省惠民县公安局)


(责任编辑:景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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