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不断加大对脱贫攻坚工作的投入,今年已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8.45亿元,增幅达63.2%,占中央下达我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107.6%,超过中央绩效考评规定省级投入达到中央资金80%的要求。
今年以来,我省紧紧围绕脱贫攻坚工作走在全国前列的目标任务,不断完善脱贫攻坚政策体系,创新工作方式方法,脱贫攻坚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精准识别质量显著提升。深入开展精准识别“回头看”,识别补录漏评、错退贫困户,清退不符合条件的扶贫对象。经过整改,全省现有建档立卡贫困户88.87万户304.57万人,比整改前新增2.26万户18.1万人,基本实现了贫困人口应进全进。
——资金项目管理不断完善。全省2016年度结转结余资金下降到3.65亿元,结转结余率下降到4.55%;建立脱贫攻坚工程项目“绿色通道”,变资金等项目为项目等资金。
——帮扶成效稳步提高。探索形成了健康扶贫政策“一站式”综合服务、易地搬迁扶贫超标面积“回购制”、教育扶贫政策落实“校长负责制”等一批经验做法,打通了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有效提高了脱贫攻坚的针对性和操作性。
——扶贫队伍建设持续加强。省、市、县三级扶贫机构都相应得到充实,特别是脱贫攻坚乡镇工作站和村工作室建设得到了加强。在有脱贫攻坚任务的乡镇设立1551个扶贫工作站,有脱贫攻坚任务的行政村设立17230个扶贫工作室,实现扶贫工作站(室)全覆盖。
(责任编辑:景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