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人心向善的传统美德,培养和践行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经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同意,由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湖南日报社联合组织开展湖南省2017年“百名最美扶贫人物”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表彰目的
通过评选表彰湖南省“百名最美扶贫人物”,挖掘扶贫济困楷模,通过具体人物、具体事迹的感人力量,进一步引导社会各界关注贫困问题、关爱贫困人口、关心扶贫工作,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脱贫攻坚,为打赢我省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浓厚氛围,凝聚精神动力。
二、组织领导
“百名最美扶贫人物”评选表彰活动由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领导组织实施,负责审定方案、审定获奖者,开展颁奖表彰活动。评选表彰活动办公室(以下简称“评选办公室”)设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评选表彰的日常工作。评选办公室提名组成评选委员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新闻媒体、社会组织和基层干部群众代表组成,负责评审工作,提出获奖人选建议名单。
三、评选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聚焦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真抓实干、成效显著,群众认可、社会公认。在我省各个领域、各个阶层进行推选,正处级(含正处级)以上干部不参选(驻村帮扶工作队干部除外),重点面向扶贫一线的干部群众。
四、推荐办法
严格按照属地原则,采取组织推荐和群众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获得2016年湖南省“百名最美扶贫人物”称号的不再推荐。
(一)组织推荐
各市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推荐工作(不含省派驻村帮扶、中央单位定点扶贫、东西部扶贫协作干部),注重兼顾驻村帮扶干部和结对帮扶干部、村支两委干部、农村致富带头人、非公企业人士、社会志愿者等不同类别;省委组织部负责推荐省派驻村帮扶干部;省委统战部负责推荐省级层面民主党派、工商联、非公企业扶贫干部(人员);省直工委、省委教育工委、省国资委、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分别负责推荐省直单位、高校、国有企业、金融系统结对帮扶干部(人员);省军区政治部负责推荐驻湘部队扶贫干部;省扶贫办负责推荐中央单位定点扶贫、东西部扶贫协作、省辖七市对口帮扶湘西七县、“携手奔小康”行动等扶贫干部。
(二)群众推荐
群众推荐和各类社会组织推荐采取属地原则,由各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省直有关牵头单位受理,筛选后统一向省评选办公室推荐。
由推荐单位填写《湖南省“百名最美扶贫人物”推荐汇总表》、《湖南省“百名最美扶贫人物”推荐审批表》,并统一征求推荐人选户籍地和居住地公安等部门意见(征求意见情况需以书面形式另行报告)。属于党员和公职人员的,需征求纪检和监察机关意见;属于从事经营活动的,需征求工商、安监、环保等部门意见。
五、实施步骤
(一)通知公告(8月中旬)
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各市州、省直有关单位印发评选表彰活动通知,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湖南日报社向社会发布评选表彰活动公告。
(二)报名推荐(9月4日前)
各市州、各牵头部门受理推荐,提出推荐人选,于9月4日前向省评选办公室报送推荐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三)组织评审(9月5日—9月20日)
评审委员会从推荐参评对象中评选出100名作为候选人。
(四)进行公示(9月21日—9月26日)
在《湖南日报》、湖南扶贫网等省内主要媒体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若有投诉、举报,将进一步实地调查和核实,发现信息虚假将取消资格。
(五)报批审定(9月27日—9月30日)
公示无异议后,省评选办公室将候选人员名单报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确定正式表彰对象。
(六)颁奖宣传(10月份)
扶贫日期间向获奖人员颁发荣誉证书。省内主要媒体和有关网站以多种形式对获奖者进行广泛宣传。
六、有关要求
(一)坚持标准,保证质量。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产生程序进行,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导向,体现先进性、典型性、代表性,做到优中选优。深入发动群众,面向基层一线,把评选表彰的过程作为学习宣传先进事迹的过程,使评选表彰工作产生广泛的社会影响。
(二)公开公正,维护公平。坚持公开透明,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在评审委员会评审时,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监督全过程,确保公正性和公信力。
(三)严格把关,严守纪律。严肃纪律,规范程序,严格审核,认真处理投诉举报。评选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对虚构事迹材料、违反评审规定等行为,一经发现,将撤销评选资格。对于已授予“百名最美扶贫人物”荣誉称号的表彰对象,如发生严重违纪和违法行为,将撤销其所获荣誉称号,并收回荣誉证书。
联 系 人:彭亮瑜 0731-8221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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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请登录“湖南扶贫网”(http://hnsfpb.hunan.gov.cn/)“通知公告”栏查看。
(责任编辑 :高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