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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精准脱贫成效卓著 小康短板加速补齐

2017年07月05日 16:31   来源:国家统计局   

  精准脱贫成效卓著小康短板加速补齐

  ——党的十八大以来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系列之六

  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抱定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心和信心,苦干实干,切实落实“五个一批”工程,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取得精准脱贫的卓著成效,农村贫困人口大幅减少,贫困发生率持续下降,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收入快速增长,生活消费水平质量大幅提高,生活条件和环境明显改善,为到 2020 年所有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一道迈入全面小康社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一、农村贫困人口大幅减少,贫困发生率持续下降

  全国农村减贫规模年均超过 1300 万人。按现行国家农村贫困标准( 2010 年价格水平每人每年 2300 元)测算,全国农村贫困人口由 2012 年的 9899 万人减少至 2016 年的 4335 万人,累计减少 5564 万人,平均每年减少 1391 万人;全国农村贫困发生率由 2012 年的 10.2% 下降至 2016 年的 4.5% ,下降 5.7 个百分点,平均每年下降 1.4 个百分点。

图 1 2012-2016 年全国农村贫困人口变化趋势

  各地区 [1] 减贫幅度均超过 50% 。东部地区农村贫困人口由 2012 年的 1367 万人减少到 2016 年 490 万人,累计减少 877 万人,下降幅度为 64.2% ;中部地区农村贫困人口由 2012 年的 3446 万人减少到 2016 年的 1594 万人,累计减少 1852 万人,下降幅度为 53.7% ;西部地区农村贫困人口由 5086 万人减少到 2016 年 2251 万人,累计减少 2835 万人,下降幅度为 55.7% 。

 图 2 2012 年和 2016 年东中西地区农村贫困状况

  特困地区贫困状况明显缓解。贫困地区 [2] 农村贫困发生率从 2012 年的 23.2% 下降到 2016 年的 10.1% ,累计下降 13.1 个百分点,年均下降 3.3 个百分点;贫困规模从 2012 年 6039 万人减少到 2016 年 2654 万人,累计减少 3385 万人,占全国农村减贫总规模的六成。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农村贫困发生率从 2012 年的 24.4% 下降到 2016 年的 10.5% ,累计下降 13.9 个百分点,年均下降 3.5 个百分点;贫困规模从 2012 年的 5067 万人减少到 2182 万人,累计减少 2885 万人,下降幅度为 56.9% 。内蒙古、广西、贵州、云南、西藏、青海、宁夏、新疆等民族八省区农村贫困发生率从 2012 年的 21.1% 下降到 2016 年的 9.4% ,累计下降 11.7 个百分点,年均下降 2.9 个百分点。贫困规模从 2012 年的 3121 万人减少到 2016 年的 1411 万人,累计减少 1710 万人,下降幅度为 54.8% 。

  图 3   2012 年和 2016 年不同区域农村贫困状况

  中国为全球减贫作出重大贡献。按照现行农村贫困标准测算,从 1978 年到 2016 年,全国农村贫困人口减少 7.3 亿,贫困发生率从 1978 年的 97.5% 下降至 2016 年的 4.5% 。按照每人每天 1.9 美元的国际极端贫困标准,根据世界银行发布的最新数据, 1981 年至 2013 年中国贫困人口减少了 8.5 亿,占全球减贫总规模的 69.3% ,为全球减贫作出重大贡献。联合国开发计划署 2015 年发布的《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报告》明确指出,“中国在全球减贫中发挥了核心作用”。中国精准扶贫的新理论、新实践也为全球减少贫困提供了中国范例。

  二、贫困地区农村居民收入保持快速增长,增速持续高于全国农村平均水平

  收入保持快速增长。 2016 年,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8452 元,名义水平是 2012 年的 1.6 倍;扣除价格因素,实际水平是 2012 年的 1.5 倍。 2013-2016 年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收入连续保持两位数增长,年均名义增长 12.8% ,扣除价格因素,年均实际增长 10.7% 。其中,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8355 元,是 2012 年的 1.65 倍;扣除价格因素影响,实际水平是 2012 年的 1.52 倍,是 2010 年的 2 倍,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村居民收入提前实现翻番目标。

  图 4 2013-2016 年贫困地区农村居民收入增长情况

  收入增速持续高于全国农村平均水平。 2013-2016 年,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实际增速比全国农村平均水平高 2.7 个百分点。其中,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年均实际增长 10.5% ,比全国农村平均水平高 2.5 个百分点;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年均实际增长 11.1% ,比全国农村平均水平高 3.1 个百分点。

  与全国平均收入水平差距不断缩小。 2016 年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全国农村平均水平的 68.4% ,比 2012 年提高了 6.2 个百分点。其中,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是全国农村平均水平的 67.5% ,比 2012 年提高 5.8 个百分点;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是全国农村平均水平的 67.6% ,比 2012 年提高 7.0 个百分点。

  持续增收能力不断提高。农村居民就业机会增多,工资性收入占比提高。 2016 年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 2880 元,与 2012 年相比,年均增长 16.5% ,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 34.1% ,比 2012 年提高 4.1 个百分点。对传统农业依赖下降。 2016 年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 3443 元,与 2012 年相比,年均增长 8.3% ,保持稳定增长,但一产经营净收入占比与 2012 年相比下降 13.9 个百分点。农村居民收入来源日益多元化。 2016 年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分别是 107 元和 2021 元,与 2012 年相比,年均分别增长 17.1% 和 16.9% ,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 1.3% 和 23.9% 。

  三、贫困地区农村居民生活消费水平持续提高,质量不断改善

  消费保持较快增长。 2016 年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 7331 元,与 2012 年相比,年均增长 11.7% ,且连续四年保持两位数增长,扣除价格因素,年均实际增长 9.6% 。其中,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 7273 元,年均名义增长 11.7% ;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 9.6% ;扶贫开发重点县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人均 7260 元,年均名义增长 11.9% ,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 9.8% 。

  图 5 2013-2016 年贫困地区人均消费支出增长情况

  消费结构明显优化。吃饭穿衣支出占比下降。 2016 年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食品支出 2567 元,与 2013 年相比,年均增长 7.6% ;食品支出比重 35% ,比 2013 年下降 3.2 个百分点。衣着消费支出人均 423 元,与 2013 年相比,年均增长 8.2% ;衣着支出比重 5.8% ,比 2013 年下降 0.4 个百分点。交通通信、教育文化娱乐消费占比提高。 2016 年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交通通信支出 803 元,与 2013 年相比,年均增长 16% ,占比从 2013 年的 9.5% 提高到 2016 年的 11% 。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支出 790 元,与 2013 年相比,年均增长 16.3% ,占比从 2013 年的 9.3% 提高到 2016 年的 10.8% 。

  居住条件不断改善。 2016 年,贫困地区农村居民户均住房面积为 137.2 平方米,比 2012 年增加 19.1 平方米。居住在竹草土坯房的农户比重为 4.5% ,比 2012 年下降 3.3 个百分点;居住在钢筋混凝土房或砖混材料房的农户比重为 57.1% ,比 2012 年上升 17.9 个百分点。饮水安全不断提高。 2016 年,贫困地区农村饮水有困难的农户比重为 12.1% ,比 2013 年下降 6.9 个百分点;使用管道供水的农户比重为 67.4% ,比 2013 年提高 13.8 个百分点;使用经过净化处理自来水的农户比重为 40.8% ,比 2013 年提高 10.2 个百分点。居住设施不断改善。卫生设施方面, 2016 年,贫困地区农村居民独用厕所的农户比重为 94.2% ,比 2012 年提高 3.2 个百分点;使用卫生厕所的农户比重为 31.0% ,比 2012 年提高 5.3 个百分点。炊事用能源中, 2016 年使用清洁能源的农户比重为 32.3% ,比 2012 年上升 14.6 个百分点。

  耐用消费品升级换代。传统耐用消费品拥有量稳步提高。 2016 年,贫困地区农村每百户拥有电冰箱、洗衣机、彩电分别为 75.3 台、 80.7 台和 108 台,分别比 2012 年增加 27.8 台、 28.4 台和 9.7 台,和全国农村平均水平的差距逐渐缩小。反映现代生活的耐用消费品快速增长。 2016 年,贫困地区农村每百户汽车、计算机拥有量分别为 11.1 辆、 15.1 台,分别是 2012 年的 4.1 倍和 2.8 倍。

  四、贫困地区农村生活条件得到改善,教育文化医疗水平明显提高

  基础设施条件不断完善。截至 2016 年,贫困地区通电的自然村接近全覆盖;通电话的自然村比重达到 98.2% ,比 2012 年提高 4.9 个百分点;通有线电视信号的自然村比重为 81.3% ,比 2012 年提高 12.3 个百分点;通宽带的自然村比重为 63.4% ,比 2012 年提高 25.1 个百分点。 2016 年,贫困地区村内主干道路面经过硬化处理的自然村比重为 77.9% ,比 2013 年提高 18 个百分点;通客运班车的自然村比重为 49.9% ,比 2013 年提高 11.1 个百分点。

1   2012-2016 年贫困地区基础设施条件

指标名称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通电话的自然村比重( %

93.3

93.3

95.2

97.6

98.2

通有线电视信号的自然村比重( %

69.0

70.7

75.0

79.3

81.3

通宽带的自然村比重( % )  

38.3

41.5

48.0

56.3

63.4

主干道路面经过硬化处理的自然村比重 %

-

59.9

64.7

73.0

77.9

通客运班车的自然村比重 %

-

38.8

42.7

47.8

49.9

  

  教育文化状况明显改善。 2016 年,贫困地区农村居民 16 岁以上家庭成员均未完成初中教育的农户比重为 16% ,比 2012 年下降 2.2 个百分点; 79.7% 的农户所在自然村上幼儿园便利, 84.9% 的农户所在自然村上小学便利,分别比 2013 年提高 12.1 和 6.9 个百分点;有文化活动室的行政村比重为 86.5% ,比 2012 年提高 12 个百分点。

  表 2 贫困地区农村教育文化情况

指标名称

2012

2016

提高

(百分点)

16 岁以上成员均未完成初中教育农户比( %

18.2

16.0

-2.2

所在自然村上幼儿园便利的农户比重( %

79.7

12.1*

所在自然村上小学便利的农户比重 %

84.9

6.9*

有文化活动室的行政村比重 %

74.5

86.5

12

  注:带 * 是与 2013 年相比提高。

  

  医疗卫生水平显著提高。 2016 年,贫困地区农村拥有合法行医证医生或卫生员的行政村比重为 90.4% ,比 2012 年提高 7.0 个百分点; 91.4% 的户所在自然村有卫生站,比 2013 年提高 7.0 个百分点;拥有畜禽集中饲养区的行政村比重为 28% ,比 2012 年提高 12 个百分点;饮用水经过集中净化处理的自然村比重 44.7% ,比 2013 年提高 17 个百分点; 50.9% 的户所在自然村垃圾能集中处理,比 2013 年提高 21.0 个百分点。

  表 3   2012-2016 年贫困地区农村医疗卫生条件

  指标名称

  2012 年

  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6 年

  拥有合法行医证医生 / 卫生员的行政村比重( % )

  83.4

  88.9

  90.9

  91.2

  90.4

  所在自然村有卫生站的农户比重( % )

  --

  84.4

  86.8

  90.3

  91.4

  拥有畜禽集中饲养区的行政村比重 ( % )

  16.0

  23.9

  26.7

  26.9

  28.0

  饮用水经过集中净化处理的自然村比重( % )

  --

  27.7

  34.4

  39.2

  44.7

  所在自然村垃圾能集中处理的农户比重( % )

  --

  29.9

  35.2

  43.2

  50.9

  十八大以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取得的成绩举世瞩目,不仅对世界减贫作出了突出贡献,而且也为到 2020 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了坚实基础,但我国脱贫攻坚任务仍十分艰巨,到 2020 年实现现行标准下贫困人口脱贫,每年仍需减贫 1000 万人以上,而且剩下的大都是条件较差、基础较弱、贫困程度较深的地区和群众,脱贫任务仍十分艰巨而繁重。让我们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增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以更大的决心,更精准的举措,众志成城,为确保实现到 2020 年所有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一道迈入全面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注:

  东部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海南。

  中部地区:包括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

  西部地区:包括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

  [2] 贫困地区,包括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片区外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共 832个县。其中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覆盖 680个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共计 592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包含 440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

  (国家统计局住户办)


(责任编辑 :景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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