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部委联合发力 电商扶贫效果可期
——解读《关于促进电商精准扶贫的指导意见》
电商扶贫已经凝聚了越来越多的共识,也正在成为脱贫攻坚的新通路和电商发展的新亮点。
电商扶贫在走过了初期的探索期之后,下面的路怎么走,需要明确的政策和好的顶层设计。
在此背景下, 2016年11月4日国务院扶贫办等中央16个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电商精准扶贫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促进电商精准扶贫提出了具体的指导意见,这是对《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发〔2015〕34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8号)相关电商扶贫内容的细化和具体落实,也回答了当前各方关注的若干电商扶贫政策问题。
电商扶贫意义重大,但还在起步期,基础较弱
凡谋大事者,必观大势。电商扶贫将来怎么搞,首先要看电商扶贫现在怎么样。是不是在贫困地区开几个网店就算电商扶贫,是不是找几个电商代卖几件农产品就是电商扶贫,是不是电商扶贫就已经让贫困地区天翻地覆发生根本改变了等等,这些问题要有一个准确判断。
《意见》一开篇明确指出,“我国农村电子商务发展迅猛,交易量持续保持高速增长,已成为农村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商贸流通、带动创新就业、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动力”。显然,电商带给农村电商的上述五大意义也同样适用于贫困地区,甚至在贫困地区意义更大。因此,必须对电商扶贫从更宽广的角度来认识,从更重要的角度去对待。
但是不是电商一来,扶贫效果就立竿见影?还是需要一个过程和相关条件支撑,这就是《意见》指出的,“从总体上看,贫困地区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仍处于起步阶段,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缺乏统筹引导,电商人才稀缺,市场化程度低,缺少标准化产品,贫困群众网上交易能力较弱,影响了农村贫困人口通过电子商务就业创业和增收脱贫的步伐”。
电商扶贫可以寄予厚望,但目前还在起步期、成长期,需要更多呵护。由此,《意见》的出台也就体现出及时性和重要性。
电商扶贫归根结底在扶贫,总体要求是精准
电商扶贫是电商与扶贫工作的融合,电商特征明显,但根本还是扶贫,电商只是载体而不是目的,最终检验成效的是扶贫效果。同时,电商扶贫也不是一个筐,什么都能往里装,必须要精准到人到户,体现为实实在在的卖出去、挣回来,让老百姓感受到实惠。
所以,《意见》的指导思想就明确指出:“以贫困县(832县)、贫困村(12.8万)和建档立卡贫困户为重点,在当地政府的推动下,引导和鼓励第三方电商企业建立电商服务平台,注重农产品上行,促进商品流通,不断提升贫困人口利用电商创业、就业能力,拓宽贫困地区特色优质农副产品销售渠道和贫困人口增收脱贫渠道,让互联网发展成果惠及更多的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
从这个指导思想就可以看出,电商扶贫要在贫困地区开展,重点在农产品上行、贫困人口创业就业,最终体现在当地农特产品销售和农民增收上。
(责任编辑 :高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