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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永定区建立驻村干部召回制度 打通脱贫攻坚“最后一里路”

2016年11月02日 09:42   来源:湖南扶贫网   

  11月1日,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召开脱贫攻坚工作推进会,永定区将围绕今年50个贫困村退出和1.7848万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的目标,全力打通脱贫攻坚“最后一里路”,真正实现扶真贫、真扶贫、真脱贫。

  今年以来,永定区出台专门规定,明确由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区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兼任本单位的扶贫工作分管领导和扶贫专干,同时各乡镇(街道)至少安排了5名、区直部门至少安排3名工作人员专职从事脱贫攻坚工作。实行“党员干部联系贫困户、区直单位联系贫困村”,一定五年不变,做到不脱贫、不脱钩。

  同时按照处级干部结对8户、科级干部结对6户、一般干部结对4户的要求,从区乡两级选派3128名党员干部,结对帮扶全区2.2188万户6.591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照一个贫困村一名处级领导联系、一个区直单位帮扶、一支驻村帮扶队驻村的要求,对全区100个贫困村实行驻村帮扶全覆盖。通过对全区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进行精准识别,剔除不符合条件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808户8312人,新纳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051户6072人,将6368户农村低保户全部纳入建档立卡户。

  为确保脱贫攻坚“最后一公里路” 按时打通,永定区专门组建由区纪委牵头,联合督查室、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等多部门参与的督查问责组,依照《脱贫攻坚工作问责办法》,将执纪问责、督查考核、资金监管等有机结合起来,按季度开展定期与不定期、专项与综合多形式督查,坚决杜绝“走读式”“挂名式”帮扶。建立驻村干部召回制度,对不作为、不务实、不合格的驻村干部进行撤换。对工作推进不力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实行严格问责,对受到中央、省两次或市、区三次通报批评并造成不良影响的,连续两年未完成累计减贫任务或未按期完成驻村帮扶整村脱贫任务的,主要领导一律就地免职。(通讯员 田贵学 龚山春)


(责任编辑:高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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