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办法》强调,省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对贫困县的管理,组织落实贫困县考核机制、约束机制、退出机制;保持贫困县党政正职稳定,做到不脱贫不调整、不摘帽不调离。
“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十二五”以来,我区实现了41.42万贫困群众稳定脱贫,贫困发生率由2010年的49.62%下降到32.95%,2015年全区贫困率下降5.1%,高出全国降幅3.6个百分点。在看到脱贫攻坚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全区300多万人口中还有59万建档立卡人口尚未脱贫,西藏仍然是全国唯一的省级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是贫困面最大、贫困程度最深的地区,是全国扶贫开发的重点区域和主战场。
此次中央提出的实施脱贫攻坚责任制,其目的就是要真正摘掉贫困这顶帽子,这一措施真正抓住了脱贫摘帽的“要害”。一方面,责任制强调落实对贫困县的考核、约束、退出机制,给脱贫摘帽“加挡”提速,倒逼党政领导干部接下来应该干什么、必须干好什么、不能干什么;一方面责任制强调保持贫困县党政正职稳定,做到不脱贫不调整、不摘帽不调离,树起了“高压线”,让干部更有危机意识,倒逼党政领导干部必须全力聚焦脱贫“主业”,集中精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贫困之冰,非一日之寒;破冰之功,非一春之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都不能少。当前我区脱贫攻坚已经进入攻城拔寨的冲刺阶段,贯彻落实好脱贫攻坚责任制,首先要注重对贫困地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解决制约经济发展突出问题、增强自我“造血”功能的考核,增强发展后劲;其次要把脱贫攻坚成效作为干部选拔使用的重要依据、作为检验经济社会发展绩效的重要标准,凝聚起强大合力;再次要加强对脱贫攻坚的奖惩罚劣,对脱贫攻坚不负责任、不作为,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问责,树立起良好导向。
实行脱贫攻坚责任制,关键在狠抓落实。制度挂在墙上,未落地生根,一切都等于零。当务之急,全区各地各部门务必要进一步明确好脱贫攻坚任务书,制定好作战图和时间表,以“寝不安席、食不甘味”的精神,发扬“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干劲,在“落实”二字上苦下功夫、下硬功夫,切实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把脱贫攻坚这块硬骨头啃下来,确保不让一个贫困群众在全面小康进程中掉队。
(责任编辑 :景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