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孙海玲) 树立脱贫攻坚先进典型,引领社会风尚。10月16日,在第三个全国扶贫日前夕,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在北京召开全国脱贫攻坚表彰大会,表彰全国脱贫攻坚获奖者和全国扶贫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代表,并启动社会扶贫相关活动。我省3名个人、2个集体获表彰。
根据获奖名单,青海兴旺集团公司董事长韩兴旺荣获“全国脱贫攻坚奖”奉献奖。我省海南藏族自治州扶贫局规划财务科和黄南藏族自治州河南蒙古族自治县荣获全国扶贫系统先进集体。西宁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扶贫处处长胡进胜和海北藏族自治州祁连县民政和扶贫开发局副局长秦海生两名同志荣获“全国扶贫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将扶贫开发工作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作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点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大力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决定举全社会之力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各地各部门积极响应,主动作为,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合力攻坚,涌现出一大批自强不息、扶贫济困、勇于担当、改革创新的先进典型,为脱贫攻坚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
为表彰先进、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激发社会各界参与脱贫攻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关于“建立国家扶贫荣誉制度”的要求,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决定在“十三五”期间设立“全国脱贫攻坚奖”,每年评选表彰一批为脱贫攻坚做出突出贡献的各界人士,设奋进奖、贡献奖、奉献奖、创新奖,每个奖项每年不超过10名。旨在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脱贫攻坚,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浓厚氛围,凝聚精神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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