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党的重要使命。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到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脱贫攻坚任务作出部署,动员全党全社会力量齐心协力打赢脱贫攻坚战。今年1月份,湖南省委召开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和推动“十三五”脱贫攻坚。我们扶贫部门一定要贯彻落实好中央和省委关于脱贫攻坚的系列决策部署,履职尽责,不辱使命,在脱贫攻坚战中作出应有贡献。
脱贫攻坚开局良好,要进一步坚定信心和决心
近年来,湖南深入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精准扶贫方略,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加大脱贫攻坚力度,三年减贫345万人,农村贫困人口总量降低到465万人,贫困发生率降低到8.2%,40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含片区县)农民人均纯收入达7114元,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7个百分点。
攻坚力度持续加大。湖南省委、省政府把脱贫攻坚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和中心工作,高位推进脱贫攻坚,省市县乡村五级联动抓扶贫,层层传达贯彻中央精神,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奠定了坚实基础。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以来,省委专题会议、省委常委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议先后15次研究扶贫工作。在省委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14个市州、51个扶贫工作重点县分别向省委省政府递交脱贫攻坚责任状。去年省财政在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安排专项扶贫资金7.2亿元,还从债券资金中切块安排7亿元用于扶贫开发。去年7月份,省委出台《关于实施精准扶贫加快推进扶贫开发工作的决议》,今年4月1日省委省政府又出台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行业部门围绕脱贫攻坚出台了10个方面的保障机制、17个方面实施方案和支持政策,为脱贫攻坚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撑。《湖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的出台,标志着脱贫攻坚进一步进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
工作基础不断夯实。2015年,我们开展了贫困对象建档立卡工作“回头看”并实施专项清理,提高了建档立卡数据质量。省市县乡四级从机关干部中抽调人员组成驻村帮扶工作队,实现了贫困村驻村帮扶全覆盖;组织党员干部与贫困户结成帮扶对子,基本实现贫困户结对帮扶全覆盖。同时,规范了驻村帮扶工作,明确了“12+1”的帮扶任务,即水、电、路、业(产业)、房、环境整治“六到农家”和就医、就学、养老、低保、五保、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六个落实”,以及基层组织建设。制定了“十三五”脱贫摘帽滚动计划,按照计划,2016-2020年,分年度要有110万、150万、110万、65万、29.6万贫困人口脱贫;2016-2019年,分年度要有2个、11个、29个、9个贫困县相继摘帽。
“五个一批”扎实推进。去年年底以来,我们将“五个一批”任务进行了分解细化,具体由8个部门分别牵头制定了工作方案,拿出了过硬举措。在发展生产脱贫方面,针对全省约260万有劳动能力的贫困对象,通过因地制宜发展生产实现脱贫。在易地搬迁脱贫方面,对全省“一方水土养育不了一方人”的约80万农村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在发展教育脱贫方面,制定普通教育、职业教育培训、劳动力转移就业三个层面的五年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同时按照国务院要求推进劳务输出脱贫试点,尽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在社会保障兜底方面,对全省约160万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贫困对象,实行政策性保障兜底。在生态补偿脱贫方面,依据国家现有政策,结合湖南贫困地区实际,正在探索生态保护脱贫的路子。
社会合力不断增强。加强社会扶贫工作,形成社会各界参与扶贫的工作合力。组织开展了扶贫日公募活动、万例贫困信息对接工程、万名贫困眼疾患者光明工程、万名贫困学生助学就业工程等,2015年全省各界募捐资金超过10亿元。启动了“万企联村、共同发展”和“村企共建”项目,引导6700余家企业与9800多个行政村开展合作对接,累计投入资金达到120亿元,受益贫困人口200多万。实施“一家一”工程,帮助1万名贫困学生完成学业、实现就业。协调经济发展较快的7市分别对口帮扶湘西自治州7县,去年直接投入或帮助引进项目资金近2亿元。
工作创新取得突破。紧扣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总要求,创新了一系列可复制的精准扶贫经验。产业帮扶方面,探索了 “四跟四走”产业扶贫新路子,改传统的“给钱给物”、打卡到户为直接帮扶、委托帮扶、股份合作等3种帮扶模式,两年来实施重点产业扶贫项目138个,直接带动40万扶贫对象增收。金融扶贫方面,创造了“无抵押、无担保、基准利率”的扶贫小额信贷新模式,两年来已发放扶贫小额贷款20亿元,带动15万户贫困农户通过发展产业增收脱贫。农村危房改造方面,调整政策,提高标准,住建部门将75%以上的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向贫困农户倾斜,特困农户每户最高可获住建部门和扶贫部门“4+1”万元的专项补助,帮助7万户贫困农户搬进了新居。
脱贫攻坚形势严峻,要进一步树立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
湖南作为中部农业大省,贫困基数大、贫困程度深、帮扶难度大。特别是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贫困地区面临经济下行和转型升级的双重压力。要确保湖南贫困地区、贫困群众与全省、全国一道同步迈入全面小康,面临着一些突出的困难和问题。
精准扶贫的任务十分繁重。湖南是全国脱贫攻坚的主战场之一,目前还有2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51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8000个贫困村、465万贫困人口,2015年51个重点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575元,仅相当于全省和全国平均水平的69.1%和66.3%。而且,经过多年的努力,容易脱贫的地区和人口已经基本脱贫了,剩下的贫困人口大多贫困程度较深,自身发展能力比较弱,越往后脱贫攻坚成本越高、难度越大。以前出台一项政策、采取一项措施就可以解决成百万甚至上千万人的贫困,现在减贫政策效应递减,需要以更大的投入实现脱贫目标。与此同时,因灾、因病、因学返贫情况时有发生,采用常规思路和办法按部就班推进,将难以完成任务。
思想观念转变还不够到位。部分干部对精准扶贫理解不透、认识不透,导致精准扶贫“最后一公里”落实不到位。一些干部少数地方还没有切实把思想观念转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上来,依然认为扶贫开发要重点解决经济发展水平的问题,忽视了脱贫攻坚是一场时间有限、任务明确、务求胜利的硬仗,往往把主要精力和投入放在基础设施和财源建设上。有的对贫困户的扶持依然停留在一般的帮扶手段如春节“送温暖”等形式上,没有因地制宜、因户施策,没有突出“两不愁、三保障”这个重点。有的干部对精准扶贫存在畏难情绪,思想动员、组织实施等工作不够深入、不够落实。
政策落实与精准扶贫有差距。一些地方财政扶贫资金分配和使用效率也有待提高,出现了扶贫项目资金闲置未用的情况。各部门对扶贫投入呈现碎片化,资金使用分散,整合难度很大。扶贫同农村低保、新农保、医疗救助、危房改造、教育救助等政策尚未有效衔接。少数地方对扶贫开发项目资金把关不严、制度建设不牢,没有精准瞄准贫困对象,仍然存在扶富不扶穷的状况。一些地方对扶贫政策宣传不到位,导致一些扶贫干部或群众接收的政策信息滞后或不完整,致使他们对政策理解出现偏差。
队伍力量与打赢脱贫攻坚战还不相适应。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脱贫主观能动性有待提高,“等靠要”思想还比较严重。脱贫攻坚的责任制度落实还没有完全到位,落实的最后一公里还没有完全打通。基层扶贫办普遍力量不足,人员编制较少,结构不合理,队伍素质存在短板,缺人缺编现象严重,扶贫力量与脱贫攻坚的繁重任务不相适应,“小马拉大车”的现象依然存在。
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举全省之力集全民之智打赢脱贫攻坚战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是脱贫攻坚开局之年,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和省委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四个切实”“五个一批”“六个精准”的要求,深入推进扶贫开发,全年减少贫困人口110万,武陵源区、洪江区两地率先脱贫摘帽,贫困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要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确保“十三五”脱贫攻坚开好局、起好步。
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着力抓好建档立卡工作,全面校准贫困对象,核实录全信息数据,为脱贫攻坚提供更精准的数据支撑。重点围绕“五个一批”、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把对象核准、把情况摸实,分门别类地把数据一项一项摸准摸实。在国务院统一部署下,以现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为基础,建设扶贫开发大数据平台,做好扶贫数据与行业部门数据的衔接,提升扶贫开发工作的整体合力。建立健全贫困退出机制,实行脱贫销号、返贫录入,做到有进有出、有序进出。逐年开展全面核查,逐县逐乡逐村建立精准扶贫台账,切实做到政策到户、脱贫到人。建立科学有效的贫困监测体系,形成与关联行业部门信息互联、数据共享的资源平台,切实解决好“扶持谁”的问题。
进一步抓好“五个一批”。关键是围绕《实施意见》推进“五个一批”。在发展生产脱贫方面,抓好重点产业项目建设,每年帮助20万贫困对象实现增收脱贫;做强扶贫小额信贷,创新多种形式产业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贷产品,逐步实现对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扶贫小额信用贷款全覆盖;推进劳务输出脱贫试点,围绕稳定就业、扩大就业、提升就业目标,在精准识别、精准对接和精准服务三个方面重点发力,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在易地扶贫搬迁方面,切实把好对象认定、项目实施、后续发展、检查验收等各个关口,确保“一方水土养不活一方人”的80万贫困人口,都能“搬得出、稳得住、有事做、能致富”。在加强教育脱贫方面,尽快研究出台办法,继续改善农村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完善对困难家庭的各项教育救助政策,率先从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让贫困家庭子女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在兜底保障脱贫方面,完成低保对象认定工作,并做好既定政策的落实落地。在结合生态保护脱贫方面,开展贫困地区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健全公益林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坚持并完善“四跟四走”的产业扶贫路子、免担保免抵押的扶贫小额信贷模式、贫困农户危房改造政策,把已经成熟的经验做法总结上升到制度规范,在全省大力推广,积极拓宽扶贫新领域。深入推进资产收益扶贫,让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其他涉农资金投入设施农业、养殖、水电、乡村旅游等项目形成的资产,折股量化给贫困村和贫困户,尤其是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户。积极适应现代科技发展需要,大力推进“互联网+”等信息手段,创新电商扶贫渠道和模式。推进旅游扶贫,创建武陵山、罗霄山连片特困地区国家旅游扶贫试验区,支持有条件的贫困县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县,支持创建一批特色旅游扶贫示范村和民宿旅游达标户,让旅游业成为贫困农户增收脱贫的重要支点。支持光照条件好的地方开展光伏扶贫试点,把光伏扶贫作为湖南产业扶贫新的突破口,为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贫困户稳定增收提供新的保障。
进一步整合攻坚力量。加强教育引导,全面激发贫困地区干部群众脱贫攻坚的内生动力,树立以我为主、自力更生的思想意识。搭建全省扶贫信息服务平台,完善帮扶需求对接机制,建立社会扶贫“直通车”信息网络,大力开展村企共建、“万企帮万村”、巾帼扶贫、青年扶贫志愿者行动等活动,开展“扶贫日”系列宣传活动,让全社会进一步了解扶贫现状、更加关注贫困问题,引导社会各界更多参与扶贫开发。推动各级各部门准确及时宣传解读中央和省扶贫开发决策部署、政策举措,广泛宣传湖南扶贫开发工作的巨大成就、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努力形成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的大扶贫工作格局。
进一步强化考核督查。制定对市州和县市区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细则,将扶贫政策落实情况、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减贫成效等纳入考核指标体系,实行逐年排名公示制度。认真组织开展行业部门扶贫责任制考核和驻村帮扶考核,推进考核向基层延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扶贫开发工作成效作为干部选拔使用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完善监测、评估、督导制度,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定期对进度安排、项目落地、资金使用、人力调配、推进实施等重点工作和重点环节进行全方位的督查指导,实行重大项目挂牌督办。积极协调、推动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对违规违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落实不力、效果不佳等行为,及时曝光处理,严肃追究责任。
进一步加强扶贫队伍建设。加强与精准扶贫工作要求相适应的扶贫开发队伍和机构建设,完善各级扶贫开发机构的设置和职能,充实配强各级扶贫开发工作队伍。加强驻村帮扶队伍建设,把精兵强将选派到驻村帮扶工作第一线,完善驻村帮扶考核和管理制度,做到不脱贫不脱钩。加强行业扶贫,落实部门责任,引导行业部门资源进一步向贫困村、贫困人口聚焦倾斜。结合乡镇领导班子和村“两委”换届,选优配强乡镇和贫困村领导班子尤其是一把手,持续推进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顿,从严管理监督村干部队伍,打造一支“永不撤走的工作队”。加强贫困地区领导干部和扶贫干部思想作风建设,强化教育培训,依托省市县三级党校平台对各级领导干部和扶贫干部进行轮训,全面提升干部队伍能力水平。
(作者系湖南省扶贫办党组书记、主任,文章来源:“湖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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