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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扶贫资金审批权限或下放到县 绝不允许截留挪用胡花滥用闲置滞留

2016年09月22日 11:14   来源:法制日报   杨姣姣

  法制网北京9月21日讯 记者张维 国务院扶贫办副主任郑文凯在今日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2014年后,扶贫资金项目审批管理权限进一步下放到县,省级不再具体管理扶贫资金项目的审批权。今年可能90%左右资金规模审批权限下放到县。

  “县级确实权力大了,同时责任也大了,工作难度也增大了。”郑文凯说。据介绍,他们最近的调查发现,随着相关权力责任的下放,县里的压力比较大。此外,前段时间审计部门发现,个别地方有扶贫资金的结转和滞留的问题。分析认为,结转和滞留有客观性的原因,“因为有的项目有周期性,不是说当年年底都干完,有时候也出现资金等项目的情况。所以贫困地区的村级资金项目使用规划和项目库要提前建立,这些都要配套。”

  据他介绍,扶贫资金的全国规模虽有600多亿,但是分配到全国,每一个点的规模并不大,“可以说是量大、点多、线长、面广”。因此,整合扶贫资金的项目审批、使用、管理、问效工作,确实是一个系统工程。

  郑文凯说,扶贫办和财政部等有关部门一起,在不断完善资金考核评价、监督管理的制度。“党中央国务院对扶贫资金的监管有非常明确的要求,总书记讲,每一分钱都要花在刀刃上。所以绝不允许出现截留挪用、胡花滥用,闲置和滞留的情况,应该让它最大限度、更高效率地发挥效益。”


(责任编辑:景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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