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银川9月20日电 (记者刘峰)记者今天获悉:宁夏检察机关将加强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监督,区内各县区所有涉及扶贫的部门及乡镇村级组织,对本级管理或实施的扶贫项目、资金和政策等扶贫信息不仅要向农户和社会公开,还需同时向同级检察机关报备。报备内容包括扶贫政策依据、资金总量、实施标准、涉及范围、分配程序、分配结果等信息,检察机关据此建立扶贫信息资料库。
各级检察机关还将承担扶贫项目信息公开的监督责任,要求所有扶贫信息的公开需采取公示栏、手机短信、微博、微信等形式,确保广大群众看得到、看得懂。对拒不公开、公开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预防约谈,并运用警示教育、法治宣传、预防建议、检察约谈等措施,以法律监督促进民主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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