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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扶贫意见”能否引发西部投资热潮

2016年09月20日 14:59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上一次在评论中提及上海复旦大学的谢百三教授,笔者觉得他像是“祥林嫂”。这一次,谢教授换了一副面孔。如何描绘这副新面孔,大家的意见比较一致,大都认为谢教授有些“撒泼耍横”了,有点一哭二闹的劲头,他的文章标题都带“哭”字——《望月哭股市》,够悲惨。

  事情的缘由是9月9日证监会发布了一个《中国证监会关于发挥资本市场作用服务国家脱贫攻坚战略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有如下规定:

  “对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均在贫困地区且开展生产经营满三年、缴纳所得税满三年的企业,或者注册地在贫困地区、最近一年在贫困地区缴纳所得税不低于2000万元且承诺上市后三年内不变更注册地的企业,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适用‘即报即审、审过即发’政策。对注册地在贫困地区的企业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实行‘专人对接、专项审核’,适用‘即报即审、审过即挂’政策,减免挂牌初费。对注册地在贫困地区的企业发行公司债、资产支持证券的,实行‘专人对接、专项审核’,适用‘即报即审’政策。”

  这份意见一经发布,股市就有了激烈反应。谢教授也跳了起来,先发了一篇《〈资本市场将服务脱贫地区的意见〉是完全错误的——此件尽快呈送领导同志》,紧接着他又发一篇《望月哭股市——再批资本市场扶贫意见》。在文章中,谢教授认为证监会的政策等于是给贫困地区的名额制,“592个贫困县,每个县上2-3家,就是1200-1800家,加上原有789家排队的新股,股市还有希望与盼头吗?”不但滔滔不绝讲数据、讲道理,谢教授还摆老资格,直言自己和领导关系密切,意思是让证监会主席小心点。

  很短的时间内,舆论界两军对垒的局面出现:一边是支持谢教授的,比如有人发文:《审批权还能扶贫,证监会制造了天下奇闻》;另一边则是支持证监会的,比如有人发文:《证监会扶贫,何错之有》。

  这一场是非之争,怕是短期内难以厘清,笔者想进行一下实务性的探讨,那就是,证监会的这份扶贫意见,能否引发一轮东部企业到西部投资的热潮。

  因为证监会的这个意见中,为企业上市规定的两个主要条件,一虚一实,确确实实有“钓鱼”的嫌疑。

  先看虚的。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均在贫困地区且开展生产经营满3年、缴纳所得税满3年的企业”,这样的条件设定,主要是针对贫困地区土生土长的企业。对此,一位扶贫干部发文认为,在贫困地区,不少企业连正常运转都困难,要达到上市标准难比登天。该干部还引用数据说明,截至9月12日,新三板共有84家公司来自国家级贫困县,其中有27家近3年财务数据达到了主板或创业板的上市门槛。而在789家排队上市公司中,只有6家来自国家级贫困县。就算是让它们全部优先上市,也仅仅33家而已。

  再看实的。

  证监会的规定,重点在下面一句:“注册地在贫困地区、最近1年在贫困地区缴纳所得税不低于2000万元且承诺上市后三年内不变更注册地的企业。”

  这里面有三个要件:第一,注册地在贫困地区,但并没有规定何时注册。第二,最近1年缴税不低于2000万元。这才是重点,而且是整个意见的眼睛,你要交2000万元的税,而且这一条也没有明确规定公司的注册时间。什么是最近1年?现在已经是9月了,如果一家公司赶在12月底之前注册并缴纳2000万元,那么,到2017年的时候,这个税是否算是最近1年交的,公司会不会就在2017年年内成功上市了呢?第三,承诺3年不变更注册地,这样的规定无实质意义。

  已经有专业人士撰文道破玄机:“找一个贫困地区,注册过去,把利润装到这个公司里,只要交满1年2000万元的税,就可以走上市快车道了。”该专业人士还进一步分析,企业迁注册地太难了,新设公司转移利润要容易得多。如果非得迁移注册地,国企因为决策过程繁琐,迁移不易,而民企的动作要快得多,从这个角度来说,这条政策其实是鼓励民企的。

  笔者不太清楚现在的上市公司里的“壳公司”值多少钱,但是,如果一家公司付出2000万元的成本就能上市,大概比在二级市场买壳要划算吧。

  我们顺着谢百三教授的思路走下去,取一个中间数,如果有1500家东部地区的公司为了上市到西部注册投资,光缴纳的税金就需要300亿元。

  300亿元!证监会一个文件,就有可能给贫困地区带来300亿元真金白银的税收。这样的力度,着实不小。如果部分公司爱上西部,继续投资兴业,更是不得了。

  这样的结果,可能会出现吗?证监会的一份文件,能否引发新一轮西部投资热潮?还有,如果大批公司到西部曲线上市,A股是否面临再一次的探底直至万劫不复?

  让我们静待事实的发展。王义伟


(责任编辑 :景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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